經過幾個月的的專家探討和征求公眾意見,《廣西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日前通過自治區政府審議,正式向社會公布,并將于8月10日正式施行。
辦法規定,在辦法正式實施后購車的,應在購車之日起30日內到居住地交管部門注冊登記。對辦法實施之前購買的電單車,只要在明年1月10日之前辦理完注冊登記手續即可。注冊登記需要提交車輛所有人身份證、購車發票以及車輛出廠合格證。
此外,駕駛人需隨身攜帶行駛證,變造、偽造號牌、行駛證,均屬于違法行為,由交管部門處以50元罰款。辦法還規定,未滿16周歲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酒后駕駛以及逆向行駛,電動自行車不得駛入機動車道內,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時候應該靠右行駛。
南寧市民 堵車的時候走機動車道,平常不會走,慢慢就習慣了。
南寧市民 電單車不按照交通規則行駛很常見,新的交規出來應該可以遏制一些闖紅燈,不按車道行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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