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NRDC)在北京舉辦了“《水俁公約》及中國汞污染治理”研討會。會上透露,旨在全球范圍內控制和減少汞排放的國際公約《水俁公約》(以下簡稱《公約》)預計10月10日在日本水俁正式簽訂,中國將成為締約國之一。
據透露,《公約》對汞礦的直接開采、汞金屬的進出口以及廢棄汞金屬的安全儲存做了規定,并確立了減排時間表。公約要求含汞體溫計、血壓計和熒光燈在內的多個含汞產品在2020年前退出市場或達到規定的含汞標準。
《公約》要求限時淘汰添加加汞的生產工藝如含汞氯堿工藝,要求大幅度減少含汞生產工藝中汞的使用量,如含汞PVC制造工藝。公約要求限制汞的大氣排放,包括限制燃煤發電廠、燃煤工業鍋爐、有色金屬冶煉、廢物焚燒設施以及水泥制造等行業的汞排放。
公約生效后,簽約國將禁止新建汞礦;現有汞礦15年內關閉,且不得用于小金礦采金; 氯堿行業用汞禁止外流;所有汞貿易應在公約許可的范圍內且要有書面協議。
由于各方分歧較大,《公約》未就生產企業規模與排放量做出規定,也未能就各國如何削減進行量化,同時,公約沒有對污染場地的處理提出要求,對大氣汞排放的限制條款不明確。環保部人士在研討過程中直言,國內現行政策法規體系不完善,較難滿足管理以及相關需求。
今年2月,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汞的政府間談判委員會第五次會議(INC5)上,《水俁公約》獲得通過。日本、挪威和瑞士已經承諾為快速行動提供初始資金,直到《公約》生效,預計將需要3~5年的時間。《公約》一旦實施,發展中國家也有望從全球環境基金(GEF)中獲得支持。
據了解,20世紀中期,日本水俁市曾發生嚴重的汞污染事件,即著名的“水俁病”事件.《公約》規定控制與減少汞在一系列產品、生產和行業中的使用、釋放與排放。
(關鍵字:汞 水俁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