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2017年2月,國家環保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聯合發布通知,決定印發執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旨在切實改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環境空氣質量。
評論
實施范圍:涵蓋北京、天津,以及山東、山西、河南和河北的26個城市,簡稱“2+26”城市。限產規模:《方案》計劃在冬季采暖季,電解鋁廠限產30%以上,以停產的電解槽數量計;氧化鋁企業限產30%,以生產線計;炭素企業達不到特別排放限值的,全部停產,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限產50%以上,以生產線計。
若政策嚴格執行,將影響全國電解鋁/氧化鋁/炭素產能的10%/11%/22%。根據安泰科及鋁用炭素分會統計,目前“2+26”城市涉及電解鋁運行產能約1240萬噸/年,占全國總運行產能的33%;氧化鋁運行產能約2510萬噸/年,占全國總運行產能的36%;鋁用炭素運行產能約830萬噸/年,占全國總運行產能的43%。
明確問責制度。《方案》還提出對“2+26”城市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實施按月排名,按季度考核,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空氣質量不升反降的城市實行環保限批;對部署不力、失職瀆職的,提出應予問責的建議。
電解鋁行業停復產成本較高,限產影響可能超預期。電解槽一旦停產,復產需要3~4個月的準備時間,且需要800~1000元/噸產能的重啟成本,若取暖限產政策執行,則對電解鋁的實際影響時間可能超過7個月。
利好實施區域外的企業。我們認為政策若嚴格執行將導致供應緊張,對價格形成利好,“2+26”城市外的企業將顯著受益。首推中國鋁業(80%以上的產能在限產區域外,外銷氧化鋁占比超過100%,將直接受益于價格的上漲),建議關注云鋁股份(產能集中在云南省內,100%水電沒有環保壓力)。
風險
政策執行力度不及預期。
(關鍵字:環保 限產 電解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