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幾千元買個二手貨車,1萬元現金就可以從事收集廢電池的行業,而且倒液(酸液)和拆解后的廢電池收購價更高,隱蔽偏僻的倉庫租金便宜,投資十幾萬元就可以搭建土法冶煉爐,每天就能煉40噸廢鉛,利潤高達數萬元一天。”浙江廢鉛酸蓄電池回收協會秘書長曹岳峰在2016年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及回收體系建設研討會上說。
多年來,雖然環保和公安部門不斷打擊非法冶煉,但是多年的非法經營者,有一定經濟基礎,更具有一定反偵探能力,他們采取“地下戰”和“游擊戰”持續對抗政府部門的嚴厲打擊,逐漸形成從收集、運輸到冶煉、銷售一條龍的地下灰色產業鏈。
“游擊隊”擊退了“正規軍”
近年來,由于汽車保有量的增加和電動自行車的增加,廢鉛酸蓄電池的資源量有所增加,2015年,我國廢鉛酸電池的資源量超過500萬噸。
由于廢鉛酸電池市場體量逐年增大,許多無證、非法小商販和非法生產點參與其中,他們不僅哄抬回收價格,使廢鉛酸蓄電池回收渠道混亂,而且在回收過程中對環境產生污染。由于規范的大型再生鉛企業環保投入成本高、稅負重,造成大量再生資源流入非法生產點,使正規大型再生鉛企業原料采購困難,開工率不足50%,產能閑置嚴重。
據了解,全國獲得廢舊鉛酸蓄電池綜合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有34家,而非法再生鉛生產點預計有數百家,遠遠超過前者。非法生產點主要集中在河南、江西、河北、山東、山西等省,在江蘇、福建、內蒙、四川、云南、貴州等地也有分布。高額利潤驅動下,聯合打擊仍屢禁不止,并現愈演愈烈之勢。
業內人士表示,國內規范的再生鉛處理企業的“正規軍”,如果以年產量10萬噸再生鉛計算,需投資2億元,噸利潤為60元~70元,而一個非法的三無小冶煉廠,投入十幾萬元左右即可建成一個日處理量在40噸的加工廠,噸利潤為500元左右。
由于“正規軍”(合法渠道)和“游擊隊”(非法渠道)之間回購價格差過大,從而形成維修點(產廢點)-電池經銷商(聚廢點)-收集小販(收集轉運)-大貿易商(非法倉儲)-非法小冶煉(污染源制造)這條成熟的灰色利益產業鏈。
業內人士曾算過一筆詳細的環保賬,在廢鉛酸蓄電池的破碎分選方面,正規企業采用全密閉的破碎分離裝置,非法小冶煉采用人工破碎分離。人長期在該環境下工作,血鉛嚴重超標,對人體傷害大。成本方面,正規企業156元/噸鉛,非法小冶煉僅60元/噸鉛,相差96元/噸鉛。污酸污水處理方面,正規企業污酸污水全部進行處理,處理成本75元/噸鉛;而非法小冶煉則直接傾倒或者排放不處理,對環境污染嚴重,無成本消耗。在硫的處理方面,正規企業預脫硫低溫熔煉,成本500元/噸左右;非法小冶煉則采用反射爐或熔鉛鍋直接處理模式,反射爐密閉性差,鉛塵飛揚,環境污染嚴重。再加上環保基礎設施投入、整體環保運行投入,成本可能相差700元/噸以上。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再生金屬分會副會長張希忠預測,目前流入非法生產點的廢鉛酸蓄電池量有可能高于50%。
豫光將建全國首個
廢鉛酸蓄電池回收網絡體系
由于廢鉛酸蓄電池回收體系存在不健全、不暢通、制度不完善、流向無序、競爭無序等諸多問題,直接導致廢鉛酸蓄電池回收價格虛高、規范企業生存困難、回收方法原始、廢鉛酸蓄電池流向無序、非法小冶煉泛濫、造成環境污染等嚴重問題。
為應對以上問題,爭奪廢鉛酸蓄電池回收市場勢在必行。近年來,河南豫光金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利用自身再生鉛回收利用技術裝備先進、起步較早的優勢,積極布局回收體系建設,初步形成了具有豫光特色的回收體系新模式。目前,豫光金鉛正在規劃投資9.08億元,著手建設全國性的規范回收網絡體系。
豫光金鉛建立全國首個廢舊蓄電池規范回收網絡體系絕不是空談,該公司有著十多年的技術和裝備優勢。早在2002年,豫光就開始發展再生鉛產業。從2002年至今的16年間,豫光在探索廢電池回收利用、環境保護、回收體系建設等領域做了許多有益的探索,在國內首創了“廢舊鉛酸蓄電池自動分離-底吹熔煉再生鉛”生產工藝,開創了再生鉛和原生鉛相結合的新模式,使鉛工業步入“生產-消費-再生”的循環發展之路。通過16年的發展,豫光已形成年處理54萬噸廢舊蓄電池的產能,已成為世界上廢鉛酸蓄電池處理能力最大的企業。豫光先后被確定為國家第一批循環經濟試點單位、全國廢舊金屬再生利用領域試點企業、首批清潔生產化示范企業和首批河南省城市礦產示范試點單位。2014年6月,工信部發布公告確認豫光成為我國第一批符合《再生鉛行業準入條件》的兩家企業之一。
十多年的積厚流光給了豫光人充分的積極性,在全國性的規范回收網絡體系建設方面,豫光金鉛制定了詳細的計劃,使廢鉛酸蓄電池的回收產業從目前的散而亂狀態升華為規范回收、流向有序的良性循環模式。豫光金鉛將利用“互聯網+”,以現有的生產系統為載體,在回收半徑范圍內規劃在六省(河南、山西、陜西、四川、江西、福建),以地級市為切入點,建設67個標準化的回收站點,年回收量72萬噸。率先在國內形成一個覆蓋范圍廣,體系運行規范的全國性區域回收網絡體系,填補國內沒有一家全國性回收體系的空白,為廢鉛酸蓄電池回收行業的發展引領方向,指明道路。
豫光金鉛還計劃對已形成一定回收規模、有回收團隊的社會團體資源進行整編,通過輸入管理人員,管理制度,以及“互聯網+”管理辦法,對其培訓引導,將“游擊隊”整編成“正規軍”,實現規劃區域內的回收體系建設。對規劃網點的建設嚴格按《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要求,做到規范收集、包裝、運輸和貯存。標準化配備人員、環保設施、運輸車輛等等。
回收利用方面,豫光金鉛將充分利用已有的工裝設備,實現資源的高效回收利用。在設備上,豫光金鉛擁有三套意大利進口的CX破碎分離全自動化密閉處理系統,54萬噸的廢鉛酸蓄電池年處理量。在技術上,豫光金鉛擁有自主研發的“豫光煉鉛法”,鉛回收率可達98.5%以上,硫可以有效回收生產硫酸或液體二氧化硫,塑料分選后改性制粒。全密閉處理裝備,收塵完備良好,對環境友好的同時,高效回收利用資源。
企業呼吁提高退稅比例
廢鉛酸蓄電池回收體系建設事關今后再生鉛行業的規范發展,也涉及大型規范再生鉛企業資源的保障和安全,因此,回收體系建設是目前再生鉛行業的重大課題。與此同時,企業希望在稅收政策方面得到國家相關部門更多的支持。但是,去年7月財政部等部門印發的《關于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其中將再生鉛企業退稅比例從原來的50%降至30%,對規范的再生鉛企業影響很大,企業成本普遍增加,盈利減小,行業反響強烈。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再生金屬分會表示,2015年再生鉛產業上半年運營基本正常,保持了穩定的增長,但從下半年開始,由于增值稅退稅政策的發布,退稅比例從50%下調至30%,很多企業大幅減產甚至停產。目前的現狀是,由于國際市場鉛價格下跌以及廢鉛酸蓄電池回收價格居高不下,再生鉛企業面臨生產成本高、利潤逐步壓縮的局面,絕大多數再生鉛企業陷入虧損。
2011年,我國《關于調整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中,再生鉛正規企業可享受到國家財政即征即退50%的稅收優惠政策。該政策的出臺,很大程度上緩解了正規企業在再生鉛發展之路上面臨的稅負問題,從源頭上引導廢舊電瓶流向正規企業,逐步壓縮非法小冶煉的回收處理量,彌補了正規冶煉企業的環保投入成本。退稅執行后4年間,正規再生鉛行業逐步做大,呈規模化發展趨勢,環保治理措施也日益完善,良性發展模式逐漸形成。統計數據顯示,廢舊電瓶流向正規企業的比例由原來的10%~15%提高到了30%左右,且有逐步升高的趨勢。
而在2015年出臺的《關于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優惠政策目錄>的通知》中,廢舊電瓶處理企業的退稅由50%變更為30%,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正規企業的競爭優勢,使正規企業在原本微虧的基礎上,減少20%財政補貼(385元),加劇了正規企業的虧損幅度。而非法小冶煉以污染環境為代價換取了生產成本的降低,相當于變相提高了其利潤空間,使其市場競爭優勢更顯突出。正規企業則完全不再具有競爭優勢,使其難以為繼,可能導致非法小冶煉越來越多,正規企業目前20%~30%的市場份額逐步萎縮。
豫光金鉛曾在新政出臺后提出建議:將我國退稅比例由原來的50%提高到80%,合理彌補正規企業環保投入成本。他們測算,以去年8月份的公司實際運行經濟效益測算,成品鉛收入為11325元/噸,采購鉛成本為10904元/噸,生產加工成本為1300元/噸,城建及教育附加為231元/噸,營業利潤虧損1110元/噸。而由于收購環節無進項稅額,則實際稅率等于名義稅率,如果無退稅(稅負17%),則公司虧損1110元/噸;退稅30%(稅負11.9%),則公司虧損532元/噸;如果退稅50%(稅負8.5%),則公司虧損147元/噸;如果退稅80%(稅負3.4%),則公司盈利430元/噸。在提出提高退稅比例的同時,豫光金鉛還建議打擊非法小冶煉,提高其違法成本。
“危廢”的定義事關廢電池流向
退稅的減少不是壓倒再生鉛“正規軍”的最后一根稻草。今年2月份,環境保護部關于征求《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征求意見稿)也得到了再生鉛行業人士的熱議。其中,廢鉛酸蓄電池是否屬于危險廢物得到了業內人士的關注。
在《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征求意見稿)中,“破損的鎘鎳電池和破損(或打孔)的鉛蓄電池屬于危險廢物,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進行收集。”對此,業內人士認為,鉛蓄電池無論是否破損(或打孔),都應該屬于危險廢物。如果鉛蓄電池破損(或打孔)后才是危險廢物,那么那些非法“游擊隊”對廢鉛蓄電池的運輸和貯存會更肆無忌憚。
成都匯川蓄電池有限公司總經理楊進東指出,因為廢鉛酸蓄電池沒有包裝盒,在收集貯存、搬運運輸過程中,難免會出現破損、處理不當等問題,電池里面泄漏的鉛和酸肯定會造成環境污染。所以技術政策應該明確廢鉛酸蓄電池屬于危險廢物,應按危險廢物相關技術規范進行嚴格管控。長期在一個地方進行廢鉛酸蓄電池批量電池的裝卸轉運,肯定會對場地周邊造成環境污染,所以技術政策中應明確,廢鉛酸蓄電池貯存庫房必須按技術規范建設,并通過環評驗收后方可用于廢鉛酸蓄電池的存放。
曹岳峰則給出了相同的看法,他認為,無論鉛酸蓄電池是否破損,處置不當或者流向監管不到位,都無疑會是造成污染環境的源頭,所以,廢鉛酸蓄電池是危險廢物毫無置疑,之前國際上和國家相關政策中也有明確定義“廢鉛酸蓄電池屬于危險廢物”,并對其收集、運輸和貯存都有相應明確的規定。他呼吁我國加快完善和健全廢鉛酸蓄電池回收體系建設。
豫光金鉛副總經理李新戰則表示,從目前情況看,應由國家環保部結合中國現狀,嚴格落實危險廢物收集許可制度,從源頭控制不法商販。政府相關部門約束轄區內回收行為,明確貯存標準,避免環境污染。我國還應該對回收企業嚴格執行危險固體廢物出入口管理,規范產品流向,確保回收處理環保規范。國家還應鼓勵再生鉛生產企業建立全國性的專業回收網絡,應利用互聯網技術,減免手續,便捷服務。在約束廢鉛酸蓄電池流向的同時,對再生鉛生產企業的產品流向也要進行約束,要求其產品鉛錠必須銷售給規范的蓄電池生產企業,不允許為非法蓄電池企業提供原料。
“十三五”期間,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從理念到實踐都更加注重綠色和可持續發展,而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正是我國綠色發展理念的關鍵。
進入“十三五”,再生鉛工業面臨的最大問題在于回收及非法冶煉的中間環節。對于不法的“游擊隊”,監管部門必須拿出智慧和執行力,對于“游擊隊”的違法行為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于合法的“正規軍”,相關部門也應該出臺相應的政策,引領污染防治技術進步,規范廢電池收集、貯存、運輸、再生利用和處置的污染防治和管理,防止環境污染,保障生態安全和人身健康。此外,相關部門是否在考慮從財政上扶持“正規軍”的同時,也應在政策上給予支持。
給予再生鉛“正規軍”一片生存的“沃土”,就是還中國一片“綠水青山”。
(關鍵字:再生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