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武漢市超標電動車的黃色號牌過渡期滿失效,將被禁止上路。昨起,交管部門在全市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為超標電動車大限到來“熱身”。
昨日,武漢市交管局解釋對超標電動自行車的處罰規(guī)定:10月1日起,對所有超標電動車視為無號牌機動車,可扣車、拘留騎車人。該局同時介紹了市政府最新決定:本月15日起,三環(huán)線以內(nèi)區(qū)域全面禁止銷售摩托車。
街頭電動車亂象紛呈昨日上午9時,記者在中山大道多福路路口,目擊交警開展整治行動。
中山大道因地鐵施工封閉,該路口的電動車、摩托車川流不息。9時10分許,一輛掛著“26279”黃牌的電動車載著兩名女子駛來,交警揮手攔停,兩名女子鉆進人群消失。騎車人急忙辯解:“不是非法營運,是我老婆”。交警問:“怎么有2個人?”騎車人無言以對。經(jīng)核對,該車號牌真實。民警對其違法載人開出50元罰單。
緊接著,一輛無牌電動車載著兩只煤氣壇駛來,見到交警加速欲逃,被交警拽住。騎車人大喊:“我有車牌,馬上讓人送來!”“有車牌怎么不掛?”騎車人竟說:“忘了。”民警將車暫扣。
2個小時的整治中,該路口檢查20余輛電動車,暫扣3輛無牌電動車,對6輛違法載人、貨物超寬的電動車罰款。
查扣問題電動車256輛上午10時10分許,一輛無牌踏板車駛至該路口,交警發(fā)現(xiàn)這是一輛燒油的摩托車,當即攔下。50多歲的駕駛員趙某承認該車無號牌無行駛證,“才買了11天”,他本人的駕駛證已于去年6月過期。交警立即將其控制,將按“無證駕駛無號牌機動車”對其行政拘留。趙某后悔說,知道這些規(guī)定,就是“太愛摩托車了”。
20分鐘后,一輛懸掛鄂K號牌的輕便摩托車駛來,因未能出示行駛證,車被暫扣。
交管部門統(tǒng)計,昨日整治中,截至中午12時,全市交警共查扣有問題的摩托車28輛、電動自行車256輛,對512名騎車人開出罰單。據(jù)悉,目前全市每月查扣1萬余輛電動自行車、摩托車。
超標電動車視為無牌車昨日,武漢交管部門介紹了市政府最新決定:三環(huán)線以內(nèi)區(qū)域禁止銷售摩托車,并重申三環(huán)線(含)以內(nèi)區(qū)域禁止新城區(qū)號牌和外地號牌的摩托車行駛。
交管部門提醒市民,下個月起,掛黃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不再享有“非機動車”的優(yōu)惠政策,而是視同無號牌機動車。由此,駕駛超標電動車的騎車人有摩托車駕駛證的,按駕駛無號牌摩托車處200元罰款并扣12分;有其它車型駕駛證的罰款400元、扣12分,并處行政拘留10天;無駕駛證的罰款1200元,行政拘留15天;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從事營運的,除按前款規(guī)定予以處理外,另處以3000元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有機動車駕駛證的并處吊銷駕駛證。對于騎行白牌電動車的,違法載人、超寬等違法行為,將被處以5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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