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為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制定了“時間表”,明確了三大改革任務。
這是20年來,財稅體制改革最為深入的方案,而這次改革也被看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事關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xiàn)代化。
這次改革是“系統(tǒng)性重構”
“財稅體制改革,表面上看只是錢的問題,其實背后涉及到千家萬戶每個人的利益。國家與納稅人間的關系、中央與地方間的關系、立法與行政間的關系以及政府與市場間的關系等,這些都是維系一個國家和社會發(fā)展的主要支柱。”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認為。
6月30日的政治局會議指出,這一輪財稅體制改革是一場關系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深刻變革,并強調(diào)這是一場牽一發(fā)動全身的硬仗。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將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形容為一次“系統(tǒng)性重構”。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認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起到了基礎性的作用,“既可以為其他改革提供支撐,也可以為其他改革提供牽引,甚至可以倒逼一些方面的改革”。
三大改革任務是一場硬仗
長期研究財稅體制改革的劉劍文認為,從歷史上來看,社會的變遷甚至朝代的更迭,都跟財稅體制有許多關聯(lián)。他表示,本屆中央站在歷史的高度,啃財稅體制改革的硬骨頭,體現(xiàn)出了攻堅克難的決心。
事實上,在方案中確定的三大改革任務,改進預算管理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以及調(diào)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間財政關系,在專家看來,都是長期性的改革任務,難以一蹴而就。
利益問題,成為這一輪改革的最大阻力。以這三大改革任務中最困難的“調(diào)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間財政關系”為例,劉尚希認為,至少有兩個問題需要解決:一是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體穩(wěn)定的前提下,怎樣裁決中央和地方間的收入劃分;二是各地區(qū)之間如何保證“財政能力”的均等化,例如,在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方面,不同地區(qū)間需要的成本差別很大。
按時間表理出制度框架
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時間表已經(jīng)明確——2016年基本完成重點工作和任務,2020年基本建立現(xiàn)代財政制度。在劉劍文看來,這意味著當下的改革和將要推行的改革,都會在2020年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確定。
在專家看來,這三大改革任務中,亦有先后順序。其中,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是“排頭兵”,且在三公經(jīng)費公開等方面已取得較多進展,甚至《預算法》也已在修訂之中。而在這一過程中,稅收制度的改革也在同步進行。
樓繼偉表示,財稅體制改革今明兩年是關鍵。劉尚希建議,采納上世紀90年代推行分稅制改革時的做法,在制定方案時與地方上進行充分的協(xié)商與溝通,使得改革可以順利推行。
(關鍵字:財稅體制 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