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9日,越南工貿部發布公告稱,根據其第2968/QD-BCT號決議的規定,海關編碼7227.90.00項下的鋼棒/纜芯焊接產品生產用合金鋼線材不屬于本案保障措施的適用范圍。因此,利益相關方可于2016年12月20日前向越南工貿部競爭局提交關于該案2017年保障措施的豁免申請材料,包括:(1)商業登記證/商業投資證書;(2)2014全年、2015全年及2016年上半年的財務報表;(3)公司生產能力、經營場所和業務運營情況相關材料;(4)注明進口盤條2017年具體用途的豁免保障措施書面申請。
2016年7月18日,越南工貿部發布第2968/QD-BCT號決議,終裁裁定對進口合金和非合金鋼坯、合金和非合金棒線材采取貿易保障措施,涉案產品的海關編碼為7207.11.00、7207.19.00、7207.20.29、7207.20.99、7224.90.00、7213.10.00、7213.91.20、7214.20.31、7214.2041、7227.90.00、7228.30.10和9811.00.00。
(關鍵字:越南 線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