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連云港檢驗檢疫局對一批熔煉爐渣和爐灰摻雜量遠超國家標準、經屬性鑒別為固體廢物的進口銅礦作出退運處理,這是該口岸今年退運的首批礦產品,也是近年來首次退運以銅礦名義進口的固體廢物。
據介紹,該批申報品名為銅礦的貨物原產地為贊比亞,重量為54687千克,境外發貨人承諾該批貨物是原礦石,絕不屬違禁品。但是,連云港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對該批貨物實施檢驗時發現貨物外觀呈現灰褐色、黃色、綠色等顏色,塊粉混雜且塊狀貨物多有不規則氣孔,并伴有少量明銅,高度疑似火法煉銅過程的副產品——熔煉爐渣和爐灰,存在明顯異常。經進一步屬性鑒別,該批貨物主成分確為銅礦石及銅熔煉渣的混合物,屬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連云港局第一時間與相關企業負責人開展約談,通報了執法依據和檢驗結果,依法出具了《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對該批貨物作退運處理。
連云港局專家介紹,經熔煉后產生的爐渣和爐灰不僅不具備提煉金屬的價值,而且會影響熔煉加工的產品質量和安全,并會在加工過程中產生大量的廢氣、廢水,極易造成大氣、土壤、水體等污染,嚴重危害自然環境和人類健康。他們提醒廣大進口礦產貿易商,應盡量選擇信用度高的國外供應商簽訂進口貿易合同,同時可委托可靠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在裝運前進行檢驗和監裝,切實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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