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鉛蓄電池卻不能隨便回收、拆解、販賣獲利,一不小心可能涉嫌環境污染罪。7月9日,永嘉縣環保局在烏牛街道碼道村查獲一起22噸多的廢舊電池非法污染環境案件。據悉,這是該縣實施《新環保法》以來查獲的首例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案件。
7月9日傍晚,永嘉縣環保局舉報熱線12369接到舉報稱,在烏牛街道碼道村三虎混凝土公司旁的停車場內,有非法從事危險廢物廢舊鉛酸蓄電池收集、儲存經營活動。執法人員到達現場后,看到停車場西面角落露天堆放著大量的廢舊鉛酸蓄電池,部分蓄電池瓶蓋已打開,里面液體已流出,經pH試紙測試為強酸性,并且周圍并無任何污染治理措施。根據《新環保法》和“兩高”司法解釋,該行為已構成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擅自收集、儲存等危險廢物的環境違法行為。
據了解,該縣環保局將查獲的廢舊鉛酸蓄電池過秤后,總計達22.36噸,當即運到有危廢儲存資質的溫州康恒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暫扣保管,泥土滲透液也已經送往縣環境監測站進行監測。因業主不在現場,公安部門已經介入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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