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通知,要求有關企業做好《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評價方法及指標》實施工作。此舉旨在進一步加快汽車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以實現2015年生產乘用車平均能耗降至6.9升/百公里的目標。
五部委提出,對于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不達標且統計新能源乘用車后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超過6.9升/百公里的乘用車企業,將進行公開通報;對于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達標的乘用車企業,暫停受理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達不到相關目標值的新產品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申報。
同時,對于新建乘用車生產企業和現有汽車生產企業跨類生產乘用車、擴大乘用車生產能力的投資項目,應提交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計劃不能達標的,需進行方案調整;對于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達標企業的項目,暫不辦理。
此外,通知還明確,將全面落實新修訂的汽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推動燃料消耗量相關國家標準實施;對于平均燃料消耗量不達標、不履行達標承諾的乘用車企業,將在海關通關審核、進口檢驗、生產一致性核查等方面加強監管。
五部委還要求,各核算主體按時向工業和信息化部遞交上一年度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報告,不達標企業需同時遞交平均燃料消耗量改善計劃承諾書,提出具體改進措施等。
據悉,通知提出的各項要求將自今年11月1日起執行。
(關鍵字:汽車 產業結構 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