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國家安監總局、公安部、農業部聯合發布今年第9號公告,公布了《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2013年版)》。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使用危化品從事生產并且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屬于;飞a企業的除外),應當依照該條例的規定取得危化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為此,國家安監總局、公安部和農業部共同研究確定了納入使用許可的《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2013年版)》。
該版數量標準共列出氯、氨、液化石油氣、硫化氫等75個納入使用許可的;返拿Q、別名、最低年設計使用量及其CAS號(指美國化學文摘社對化學品的唯一登記號),其中,企業需要取得安全使用許可的;返氖褂昧,由企業使用危化品的最低年設計使用量和實際使用量的較大值確定。
75個納入使用許可的;分,最低年設計使用量最大的為原油、氯苯和丙烯酸,其最低年設計使用量18萬噸/年,最低年設計使用量小的為光氣,其最低年設計使用量11噸/年。
(關鍵字:危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