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江西省萍鄉至洪口界高速公路項目原投資方為香港大益萍洪高速公路發展(江西)有限公司,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贛發改設審字[2006]456號和[2006]457號文批準建設,項目于2006年10月26日正式開工,由于種種原因,工程于2007年10月全線停工。經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項目于2012年11月轉由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實施。經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贛發改交通字【2012】2653號文件批準,項目法人變更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投資100%,項目發包人和招標人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萍鄉至洪口界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辦公室。瀝青采購及改性加工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瀝青采購及改性加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江西省萍鄉至洪口界(含萍鄉至妙嶺段和妙嶺至洪口界段)高速公路是國家高速公路上海至昆明、泉州至南寧國家高速公路的重要聯絡線,是國省道主干線京珠高速公路和大慶至廣州國家高速公路的重要補充。項目全線位于江西省萍鄉市,起于萍鄉市安源經濟開發區葉家坳村與320國道相接,經安源區青山鎮,在上栗縣福田鎮分別下穿滬昆高速公路和滬昆高鐵,經上栗縣長平鄉,上栗鎮、金山鎮,終點位于穿越贛湘交界金山鎮洪口界,與湖南省長沙至瀏陽高速公路相接。本項目路線全長約33.796km,全線按全封閉、全立交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路基寬度26m;采用瀝青混凝土路面;設計行車速度100km/h;汽車荷載等級:公路-Ⅰ級;設計洪水頻率:橋涵和路基1/100。萍洪高速公路瀝青采購及改性加工計劃于2013年11月開始,2014年10月結束。(萍洪項目土建工程路面施工全線劃分為1個合同段,下設一個瀝青拌和站,其中AP合同段的拌合站約在K27+466處(離上主線1.5KM),位于萍鄉市上栗縣金山鎮橋塘村)
2.2本次招標范圍為萍洪高速項目路面用道路石油瀝青采購、瀝青改性及乳化加工,投標人將基質瀝青供貨至改性加工點及改性加工后成品瀝青至招標人指定的瀝青拌和站,本次招標基質瀝青總量約為21768噸,且上、中面層將進行改性瀝青加工,下封層、粘層及透層將進行改性乳化瀝青及高滲透乳化瀝青加工(采用國產基質瀝青A級-70號道路石油瀝青),下面層、瀝青碎石基層無需進行改性瀝青加工。具體情況及合同段劃分見下表:
| 合同段 | 范 圍 | 使用位置 | 數量(噸) | 成品瀝青 | 備 注 |
| 交貨地點 | |||||
| L1 | 散裝基質瀝青為進口A級-70號道路石油瀝清 | 上、中面層 | 9378 | 基質瀝青交貨為改性加工點 | 表中數量為基質瀝青的數量; |
| L2 | 散裝基質瀝青為國產A級-50號道路石油瀝青 | 下面層、瀝青碎石基層 | 11000 | 招標人指定瀝青拌和站 | 表中數量為基質瀝青數量; |
| 散裝基質瀝青為國產A級-70號道路石油瀝清 | 粘、透、下封層 | 1390 | 基質瀝青交貨為改性加工點 | ||
| L3 | SBS改性瀝青加工 | 上、中面層 | 9800 | 招標人指定瀝青拌和站 | 表中數量為加工后改性瀝青數量,(為所需進口A級-70號基質瀝青約9378噸乘以1.045系數)。 |
| 改性乳化瀝青加工(所需基質瀝青國產A級-70號道路石油瀝清) | 粘層、下封層 | 1900 | 招標人指定瀝青拌和站 | 表中數量為加工后改性乳化瀝青數量,(為所需國產A級-70號基質瀝青約為950噸乘以2.0系數)。 | |
| 高滲透乳化瀝青加工(所需基質瀝青國產A級-70號道路石油瀝清) | 透層 | 1100 | 表中數量為加工后高滲透乳化瀝青數量,(為所需國產A級-70號基質瀝青約為440噸乘以2.5系數)。 |
注:上表數量均為估算數量,合同執行期間以實際供貨量為準,因優化設計等原因造成的工程量規模變化風險由投標人承擔。若中標供貨商不能按招標人提供的計劃及時供貨,招標人有權從其他途徑調劑供應,并保留追究其違約責任的權力。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和要求如下:
L1合同段投標人必須同時滿足: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執照的瀝青制造商或其授權的銷售代理商,制造商具有生產經營許可證,瀝青的年生產能力不小于50萬噸,注冊資金不少于5000萬元;代理商注冊資金不少于3000萬元,代理商供應瀝青資歷不少于5年(以供應業績合同上時間起算);
(2)制造商與其授權的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同時同一個品牌的瀝青,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若不符合上述情況,先購買招標文件者為有效投標人。
3)進口瀝青,不應為國際瀝青制造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制造廠制造的瀝青。如為代理商參與投標,其投標人須具有國際瀝青制造商(或國際瀝青制造商的中國銷售公司)出具的對本項目進口瀝青供應的唯一授權。同時還須具有進出口經營許可證(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4)具有近五年內(指2008年1月1日至今,下同)簽訂合同并獨立完成的高速公路項目瀝青供應業績(單個合同供應不少于10000噸或累計供應不少于30000噸),且信譽、財務能力良好;
(5)投標人在江西境內距離本項目瀝青拌和站400公里范圍內自有或租賃基質瀝青不小于10000噸的中轉瀝青庫;中轉瀝青庫具有自有(或委托)的試驗室,試驗室獲得CMA認證;
(6)具有足夠的散裝瀝青運輸能力及所必需的專業運輸設備,自有或租賃的運輸船不少于1000噸(如需水運),自有或租賃的散裝運輸能力不少于400噸;
(7)近三年無國家建設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建設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不良信譽紀錄。
L2合同段投標人必須同時滿足: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執照的瀝青制造商或其授權的銷售代理商;制造商具有生產經營許可證,瀝青的年生產能力不小于50萬噸,注冊資金不少于5000萬元;代理商注冊資金不少于3000萬元,代理商供應瀝青資歷不少于5
(以供應業績合同上時間起算);
(2)制造商與其授權的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同時同一個品牌的瀝青,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若不符合上述情況,先購買招標文件者為有效投標人。
(3)如為國產代理商參與投標,其投標人須具有國產瀝青制造商出具的對本項目瀝青供應的唯一授權。
(4)具有近五年內(指2008年1月1日至今,下同)簽訂合同并獨立完成的高速公路項目瀝青供應業績(單個合同供應不少于10000噸或累計供應不少于30000噸),且信譽、財務能力良好;
(5)投標人在江西境內距離本項目瀝青拌和站400公里范圍內自有或租賃基質瀝青不小于10000噸的中轉瀝青庫;中轉瀝青庫具有自有(或委托)的試驗室,試驗室獲得CMA認證;
(6)具有足夠的散裝瀝青運輸能力及所必需的專業運輸設備,自有或租賃的散裝運輸能力不少于400噸;
(7)近三年無國家建設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建設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不良信譽紀錄。
L3合同段投標人必須同時滿足: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執照的瀝青改性及瀝青乳化加工商,可從事瀝青改性、乳化加工業務;注冊資金不少于1000萬元;近三年內(2010年1月1日-2013年1月1日)簽訂合同并獨立完成的高速公路項目瀝青改性加工及乳化加工業績(單個合同不少于5000噸或累計不少于10000噸,以基質瀝青數量計算);且信譽、財務能力良好;且信譽、財務能力良好;
(2)具有瀝青改性加工設備及乳化加工設備各不少于1套,且改性加工設備加工能力不低于25噸/小時,日最大產量達到500噸及以上;改性乳化瀝青加工設備的生產能力不小于20噸/小時;要求投標人在距離本項目瀝青拌和站60公里以內改性加工。
(3)基質瀝青儲罐不小于1000噸,改性瀝青儲罐不小于500噸,乳化瀝青儲罐不小于200噸;散裝改性瀝青運輸能力不少于200噸;散裝乳化瀝青運輸能力不少于100噸;
(4)具有自有(或委托)的試驗室,試驗室獲得CMA認證。
(5)近三年無國家建設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建設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不良信譽紀錄。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3.4每個投標人可根據自身能力、符合條件的參加1~3個合同段的投標,但每個投標人最多可中1個標。投標人應按合同段分別編制、遞交投標文件,并在遞交投標文件時,L1、L2 分別提交人民幣60萬元投標保證金,L3合同段應提交人民幣50萬元投標保證金。
3.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按廢標處理。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請投標人從江西萍洪高速公路網(http://www.jxphgs.com)信息公告欄上下載《江西省萍鄉至洪口界高速公路項目瀝青采購和改性及乳化加工招標報名登記表》,按表格規定的內容填寫齊全,打印和簽字蓋章后在購買招標文件時面交發包人。
4.2有意向且符合條件的投標人,請于2013年9月22日至2013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3時00分至16時30分(北京時間,節假日不休,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豐和中大道1318號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4樓報名購買招標文件,報名時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①本人身份證、②授權委托書、單位介紹信、④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生產經營許可證書副本原件(制造商需提供)、⑤瀝青制造商銷售代理授權書原件(代理商參與投標需提供,授權書格式見附件1、2)、進出口經營許可證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原件(進口瀝青代理商需提供)、⑥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及一套上述資料的彩色掃描件(裝訂成冊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4.3 招標文件每個合同段每套售價為10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不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和投標預備會。
5.2 L1、L2合同段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3年11月4日10時00分,L3合同段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3年10月14日14時30分,投標人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證明于當日9時00分至10時00分(適用L1、L2合同段)、當日13時30分至14時30分(適用L3合同段)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豐和中大道1318號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4樓。
5.3委托代理人在本項目整個招投標活動過程中不得更換。
5.4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江西省招標投標網(http://www.jxtb.org.cn)、江西交通信息網(http://www.jxjt.gov.cn)、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http://www.ncein.org.cn)、《江西高速公路網》(http://www.jxgsgl.com)和江西萍洪高速公路網(http://www.jxphgs.com)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萍鄉至洪口界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辦公室
地 址: 江西省萍鄉市上栗縣長平鄉(萍洪高速)
郵政編碼: 337008
聯 系 人: 葉先生 陳先生
電 話: 0799-7159689
傳 真: 0799-7159689
網 址:http:// www.jxphgs.com(有關補遺將在此網站發布)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關鍵字:瀝青 萍鄉至洪口界 高速公路 瀝青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