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和礦產資源部(ESDM)通過礦產和煤炭總局正式對印度尼西亞各地區的190家采礦公司實施制裁。
該制裁載于在 2025 年 9 月 18 日礦產和煤炭總干事 Tri Winarno 代表能源和礦產資源部長簽署的編號為 T-1533/MB.07/DJB.T/2025 的信函中。
暫停是因為這些公司沒有按照適用的規定提供索賠和退款擔保,盡管之前已經發出了三次行政警告。
“受制裁的IUP持有人仍然有義務進行采礦業務許可區的管理,維護,維護和監測,包括環境,”信中寫道。
一旦公司立即提交索賠計劃文件,并將索賠擔保放到2025年,自動制裁將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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