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蓄電池及廢鉛蓄電池拆解過程中產生的廢鉛廢鉛膏和酸液,確定廢鉛蓄電池為危險廢物;“廢鉛蓄電池拆解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如不經過正規的處置,流入土壤或者水源中,將對生態環境帶來嚴重污染。”海口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說。
據介紹,目前,海口市有廢鉛蓄電池持證經營單位14家,可以從事廢鉛蓄電池的收集和運輸。由于海南的整體情況,目前省內沒有處置廢鉛蓄電池的企業,廢鉛蓄電池經有資質的企業收集好后,送往其他省份,交由有處置能力的企業進行處置。
相關負責人提醒:“希望廣大市民,特別是擁有電動自行車的市民和電動自行車維修店,通過有資質的機構,合法合理處置鉛蓄電池,共同維護美好生態環境。”
海口發布廢鉛蓄電池環境管理告知書 這些行為最高可處罰500萬元為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防范環境風險,維護生態環境安全,確保廢鉛蓄電池得到規范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及處置,海口市日前發布《關于廢鉛蓄電池環境管理的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明確存在涉嫌無許可證收集處理廢鉛蓄電池等違法行為,或將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
據了解,非法收集處理廢鉛蓄電池不僅危害群眾身體健康,也會危害生態環境。近年來,隨著鉛蓄電池市場應用的擴大,廢鉛蓄電池的產生量逐年增加,違法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廢鉛蓄電池時有發生,造成環境污染,涉嫌違法犯罪。
(關鍵字: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