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運輸市場變化情況,經路局研究,決定對2016年四季度貨運價格策略進行調整,現予以公布,請遵照執行。
1.出局鋼材項目各貨運中心自主議價權限為20%,其他品類出局項目(皮棉除外)各貨運中心自主議價權限為15%。
2.出局化肥、焦炭、塊煤入箱暫不執行競爭性一口價。
3.出局煤炭整車運價在標準運價基礎上上浮5%;神華新疆能源銷售有限公司、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發往蘭州以西整車煤炭暫不執行競爭性一口價。
4.出局鋁錠、聚氯乙烯價差系數控制在8%以內;糧食入箱項目價差系數控制在12%以內;出局氫氧化鈉(項目號001620157)價差系數由15%調整為8%。
5.成都、昆明局限制口去向暫停執行競爭性一口價,鋼材、皮棉、鋁錠、聚氯乙烯、糧食入箱、氫氧化鈉按前述規定執行。
6.出局批量議價噸公里收益率:成都局、昆明局限制口去向不低于0.125元/噸公里,其他去向不低于0.115元/噸公里(圖定班列除外)。
7.此次運價調整,對于前發烏鐵價電〔2016〕383號確定的路局重點大客戶,授權各貨運中心、口岸站實施自主議價。
8.對于超出貨運中心自主議價權限的項目,需報路局審核批復。
9.以上條款涉及暫不執行競爭性一口價的2016年10月11日起執行,涉及運價調整的2016年10月13日起執行,執行期限暫定為2016年10月31日止。
10.前發烏鐵價電〔2016〕1029號《關于公布2016年四季度貨運價格策略的通知》與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為準。
烏魯木齊鐵路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
(關鍵字:鋁錠 氫氧化鈉 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