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管理人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3年10月8日,公司收到從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轉來的《財政部關于撥付中央企業2013年度進口產品貼息資金的通知》(財企2013230號),公司控股子公司葫蘆島有色金屬(集團)進出口有限公司獲得財政部撥付的中央企業2013年度進口產品貼息資金人民幣8,651,400元。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第八條“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本公司將上述款項計入2013年當期損益。
特此公告。
葫蘆島鋅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3年10月9日
(關鍵字:葫蘆島鋅業 政府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