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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上海浦海航運公司的內支線集裝箱運輸船“向蓮”號從青島前灣港拔錨起航,開往上海洋山港。船上所載的200余個集裝箱、價值512萬美元的貨物率先享受到了啟運港退稅政策帶來的優惠。這標志著啟運港退稅政策在青島前灣保稅港區正式實施。今后,由青島前灣港啟運經上海洋山保稅港區出口的貨物,啟運后可立即辦理出口退稅。
亨氏(青島)食品有限公司的業務經理宋昌洲說:“啟運港退稅政策對出口企業是個很大的利好。這次我們公司出口新西蘭的一批價值20萬元的食品,正好趕上了政策調整,至少能夠提前一周拿到出口退稅。在目前資金緊張的局面下,能夠早幾天拿到退稅對于企業的資金周轉太重要了。”
6月中旬,國家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在上海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的通知》,確定8月1日起在青島前灣港、武漢陽邏港至上海洋山港之間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適用企業須滿足“屬于海關管理的B類及以上企業、屬于無涉稅違法違規行為的自營出口企業”兩個條件。以青島為例,在前灣港口岸報關、啟運,由指定船舶“新濱城”或“向蓮”直航轉關至上海洋山保稅港區出境的集裝箱貨物,在黃島海關辦理完轉關放行手續后,出口企業便可立即到稅務部門申領出口退稅。
在非啟運港退稅模式下,由青島出口轉關到上海洋山港出境的貨物,需等待貨物裝上國際航行船舶實際離境,海關收到清潔艙單并結關后,出口企業方可申領退稅證明聯。在啟運港退稅模式下,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貨物集港報關后,當天就能辦理完轉關放行手續,可以在內支線船離開青島之前就申領退稅證明聯。啟運港退稅模式下的貨物甚至比在青島報關直接出境還要更早拿到退稅證明聯。這無疑對出口企業有很強的吸引力。預計政策實施后,僅青島港每年將有超過1萬標箱、約20萬噸出口貨物享受到提前辦理出口退稅的優惠政策。
據介紹,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以后,由于國際航線更多、出口退稅更快等原因,青島保稅港區、上海洋山保稅港區將成為我國北方出口貨物的轉關樞紐。“此項試點具有試驗的性質,如果試點效果良好,將來會擴展到其他地區。屆時,青島前灣保稅港區作為貨物的出境中轉港,在啟運港退稅政策下將吸引更多貨源和中轉量,從而提高青島港作為東北亞航運中心的綜合競爭力。”青島前灣集裝箱碼頭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岳毅民說。